白族 苗族 维吾尔族 哈尼族 壮族 满族 水族 羌族 朝鲜族 傣族 风俗习惯

白族基本实行一夫一妻制小家庭制度。儿子们结婚后立即分开,父母通常从最小的儿子开始住在一起。地主阶级中,有少数“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同宗同姓的人不通婚,但叔伯、表兄弟之间有通婚的习俗。婚姻通常是由父母包办的,而且必须是门当户对的家庭。有女儿而无子女的,可以收养妻子;无子女的,也可以收养子女(养)或同宗兄弟的养子。养女婿、养子必须改名才能获得财产继承权。

苗族一般都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财产由男方继承,家庭主妇在家庭中享有更多的权力和地位。年迈的父母通常由年幼的儿子赡养。有些地区习惯父子同名,儿子的名字在前,父亲的名字在后。通常,只使用出生姓名,而不使用父亲的名字。由于受汉族宗法封建主义的影响,一些人制定了辈系,设立了祠堂,编修了家谱。苗族青年男女婚姻相对自由。青年男女可以经历“油坊”(贵州东南)、“坐村”(广西融水)、“踏月”(云南楚雄文山)、“挑花”(贵州中西部)。 )、《遇见姑娘》(湘西)等社会活动,自由歌唱、恋爱婚姻。云南楚雄等地已建立“女生房”制度,方便选择好配偶。还有父母包办的婚姻,一般是通过亲戚朋友来撮合婚姻。苗族妇女婚后有“不离夫家”的习俗,尤其在黔东南地区至今仍保留着这种习俗。有些地区,苗族还有“回姑娘”、“过户”、“妻姐妹联姻”等习俗。

维吾尔族家庭普遍较小,结婚后子女将与父母分居。虽然过去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大部分工作都是由父母承担,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很低。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了巨大变化。老年人普遍受到家庭和社会的尊重。

哈尼族大多居住在山腰,依山而建。仁浩义和、元阳、绿春等地,人们居住的建筑是土墙、茅草顶、石基、木柱。墙壁建在土基上,屋顶为茅草,少数用瓦片。该建筑共有上、中、下三层。下层住牲畜,中层住人并存放粮食,上层存放蔬菜等杂物。墨江地区多为土楼,屋顶平,房间相连。西双版纳的建筑都是竹木结构,旁边还有阳台,别具一格。

在饮食方面,壮族人民喜食腌制、酸味食物,生鱼片更是佳肴。主食是大米和玉米。新年期间,人们用大米制作各种面粉和糕点。妇女有嚼槟榔(又称吃槟榔)的习俗。结婚送聘礼时,郎宾是必备的礼物。

满族人非常重视礼仪。过去,见长辈行“大千”礼时,男子会弯曲右膝,右手垂于膝上;女性会双手放在膝盖上蹲下。同辈亲友相见时,不分性别,互相拥抱,互致问候,互赠礼物。满族人以西为重,不准任何人在室内的西炕上随便坐或堆放杂物。最重要的禁忌是不打狗、不杀狗、不吃狗肉、不使用狗皮制品;禁忌戴狗皮帽子或狗皮袖客人。据说,主要原因是狗在满族先民长期的渔猎生活中起到了帮助作用。人们不忍心吃它们的肉,也不忍心用它们的皮,于是就逐渐形成了这种习俗。

水族人民热情好客。当客人到家时,应主动打招呼、让座、递水等。节日期间,有客人回家,无论认识与否,都应热​​情接待。招待客人最贵的一餐是酒,尊贵的客人则吃宰杀的小猪和鱼。猪头和鸡头象征着高贵,所以要赠送鸡头给客人,而猪头则保留为送别宴会上的供品。

羌族有着独特的风俗习惯。男女均着麻袍、羊皮背心、头巾、腰带、草鞋或钩尖绣花鞋。羌族妇女的衣服上绣有花边,领子上镶嵌一排梅花图案的银饰。女性尤其喜欢佩戴耳环、手镯、银牌等饰物。男女腰上挂着挂刀、系着皮钱口袋

韩国体育活动所以有自己的特点。摔跤是他们古老的运动和娱乐。踢足球是一项深受男性欢迎的体育活动。每个村庄都有自己的足球队。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组织足球队。近年来,涌现出多支女子足球队。节日期间,经常举办以足球为中心的各种体育比赛。由于足球运动的普及,延边已成为全国闻名的“足球之乡”。秋千和跳板是女性最喜爱的娱乐和体育活动。

傣族人民的饮食以大米为主。德宏地区人民喜食粳米,西双版纳等地人民喜食糯米。他们喜欢喝酒、吃酸辣食物,也喜欢鱼、虾等水产品。人们普遍有嚼槟榔的习惯。大多数村庄建在靠近水源的平坦水坝上,绿竹成荫,被溪流包围。干栏式建筑是傣族房屋的特色,分上下两层。在德宏州大部分地区,傣族居住的都是土墙、茅草顶的平房,形成院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