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县旅游活动总结

保山市召开2021年文化和旅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回顾总结2020年全市文化和旅游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 李文娟、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张云逸参加会见。

会议要求,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要深刻把握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的使命任务、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本质内涵、旅游融合发展的战略部署。文化和旅游;增强大局意识,主动服务、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突出工作重点,走在全省建设“世界一流卫生健康中心”前列打造“y生活目的地”品牌,大力发展文化事业,着力提升区域旅游品质,积极推动滇西旅游对外开放。加强全市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廉洁、负责的“文化和旅游铁军”,努力谱写保山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2.旅游景区活动概要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9月7日国家旅游局第十一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提高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为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制定本办法。依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旅行社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旅游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和地方性法规规定旅游经营者有权经营的旅游景区、宾馆等单位。主管部门负有行业监管职责。

第三条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职责范围内,指导、防范依法做好旅游安全防范工作。监督、培训、统计分析和应急响应。

第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旅游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重视安全风险预警和提醒,妥善应对旅游突发事件。

旅游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预防和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旅游主管部门、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依法履行报告旅游突发事件的义务。

第二章经营安全

第六条旅游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服务场所、服务项目、设施、设备符合下列规定:相关法规、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配备必要的安全救援人员、设施和设备;

(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四)确保安全工作资金投入。

第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以及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第八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依法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必要时采取暂停服务、调整活动内容等措施。

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或者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程序、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并了解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化教育和培训。

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旅游从业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第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主动查询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要求旅游者按照明确的安全程序使用旅游设施和接受服务,并要求旅游者对旅游经营者采取符合规定的措施。安全须知。

第十一条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应当合理安排旅游行程,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发现绩效助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s,他们应停止或更换。

第十二条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应当出示安全信息卡。

安全信息卡应包括游客姓名、出境证件号码和国籍,以及紧急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应使用中文和目的地官方语言填写(或英语)。

旅行社应将安全信息卡交给游客随身携带,并告知游客自行填写血型、过敏药物、重大疾病等信息。

第十三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开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习。

第十四条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其现场人员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营救受伤游客,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损害扩大。

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的要求,配合其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参与突发事件救援和善后工作。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境外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旅行社及其领队应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政府机构的指导下全力应对和处理。 。

第十五条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经营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后,单位负责人均在1小时内向事发地县级报告。旅游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报告;旅行社负责人还应当向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或者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时,现场相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负责人报告。事发地点和旅行社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管负责人。向负有管理职责的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如境外发生旅行紧急情况,旅行团队领队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告、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政府机构、旅行社负责人。旅行社负责人应当在接到领队报告后一小时内向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风险提示

第十六条国家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以下简称风险)预警制度。

根据可能对游客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将风险预警级别分为一级(极其严重)、二级(严重)、一级(严重)。三级(严重)和四级。 (通用),分别以红、橙、黄、蓝标记。

风险预警级别划分标准由国家旅游局会同外事有关部门制定或者确定。国税局、卫生、公共安全、土地、交通、气象、地震和海洋。

第十七条风险预警信息应当包括风险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的范围、启动时间、注意事项、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等内容。

结束第一、第二级风险的时间可以同时发布风险提示信息;足以同时发布风险提示信息的,应当同时发布;若无法同时释放,则待风险消失后通过原渠道进行补充。

三级、四级风险提示无需公布风险结束时间,风险消失后自然结束。

第十八条风险提示发布后,旅行社应当根据风险等级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四级风险,加强对游客的提示。

(二)对于三级风险,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果有属二级风险的,停止组织或者带队前往风险区域;如果您已处于风险区域,请调整或暂停行程。

(四)对于一级风险,停止组织或带团前往风险地区,并组织疏散已进入风险地区的游客。

其他旅游经营者应当根据风险提示级别,加强对游客的风险提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妥善接待游客,并按照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暂停、关闭旅游项目或容易遭受风险的地方。

第十九条风险提示发布后,旅游者应关注相关风险,加强人身安全防范,配合国家应对风险临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旅游经营者采取的措施。安全须知和应急响应措施。

第二十条国家旅游局负责对全国和跨省行政区域的境外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和风险地区发布风险提示。发布一级风险提示须经国务院批准;对境外旅游目的地国(地区)发布风险提示须经外交部批准。

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转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发布的风险提示,并负责发布前款规定以外的涉及本辖区的风险提示。

第二十一条风险提示信息应当通过官方网站、手机短信和公众易于获取的媒体渠道向社会发布。一级、二级风险提示应当通报o 同时向相关媒体通报。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下列旅游安全日常管理:

(一)监督旅游经营者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指导旅游经营组织实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与应急管理培训,并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组织开展旅游安全与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三)本行政区域内事件统计分析。旅游安全事故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旅游安全管理工作。

旅游主管部门应加强旅游引导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制定、修订本地区、本部门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向上一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并保存记录,必要时组织应急演练。

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法对风景名胜区符合安全开放条件的情况进行指导,核查或者配合有关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核定风景名胜区最大承载能力。引导景区采用门票预约等方式控制景区人流;当游客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时,配合当地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采取分流、分流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启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游客进行救援和善后处理,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二)协调医疗、救援、保险机构为游客提供救援和善后处理;

(三)按照同级人民政府的要求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并公布咨询热线。

第二十六条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参与旅游突发事件调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对事件应当承担责任的旅游经营者和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第二十八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旅游经营者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提出的报告后,应当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一般旅游突发事件向设区市旅游主管部门报告;重大旅游突发事件向省报告旅游当局;重大、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向国家旅游局报告。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旅游突发事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信息来源;

(二)事件简介、伤亡人数及影响范围;

(3)事件涉及的旅游经营者及其他相关单位名称;

(4)事故原因及发展趋势的初步判断事件情况;

p>

(五)采取的紧急措施及其处理情况;

(六)需要支持和协助的事项;

( 7)举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前款所列内容暂时无法确定的,应当先报告已知情况;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充报告或者续报。

第二十九条:旅游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制度。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相关信息。

第三十条 旅游突发事件处置后,事件发生地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措施。按照下列程序采取措施并在30日内提交总结报告:

(一)一般旅游突发事件向设区的市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二)比较重大旅游突发事件逐步报送省级旅游主管部门;

(三)重大、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逐步报送国家旅游局。步。

旅游团队在境外遇到紧急情况的,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提交总结报告。

第三十一条 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本地区发生的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报国家旅游局备案。内容应当包括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境内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各行政区域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逐项报告上一年度相关情况。向国家旅游局报告。

第五章处罚

第三十三条旅游经营者及其主要负责人、旅游从业人员违法行为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旅行社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制止演出助理违法、不安全服务行为或者未更换演出助理的,旅游局经理应当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旅行社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按要求出示安全信息卡、未向游客交接安全信息卡或者未告知游客相关信息的< /p>3.旅游活动总结报告样本

云南的风景非常美丽。我们去了大理、丽江和玉龙古镇这次是雪山。这些景点值得一去

4。旅游活动概要

< p>1.旅游接待业三基:餐饮、住宿、出行

2.酒店业是服务业的一部分。它是各种旅游服务的总称,包括但不限于酒店、餐馆和赌场。 。

3.管理者的新思维:创新思维、直觉思维、发散思维、预测思维

4.收入管理:需求预测、超额预订、动态定价

p>

5.客房接待服务管理:

迎宾服务管理、宾客入住期间宾客服务管理、宾客离店服务管理

6.客房安全业务管理

p>

客房安全、行走道路安全、消防

7.客房清洁卫生管理:

(1)客房日常卫生管理(客房清洁整理、接待人员(二)有计划的健康管理

5.旅游促销活动总结

为什么旅行后你会有失落感?

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失落感。就是对景区的失望。我觉得这种失落感不值得。

还是因为旅行结束后有点依依不舍,不想回去工作。

这可能与人的性格有关。每次我们旅行回来,我们总是很高兴。好的景点,看了自然会高兴。不好的景点,离开了就会幸福。

出发去旅行的时候我很开心,因为我对未知的地方充满了向往。结束了旅行,是时候回家了,我同样高兴回到阔别已久的家。

同样,也只有半瓶剩下的酒。乐观的人会想,哇,我还有半瓶酒就很开心了。一个悲观的人如果想:天哪,我只剩下半瓶酒了,他会感到悲伤。

即使在今天的生活中,也是一样。月入几万的人很多,比我月入几千的人都过着痛苦的生活。

一个人生活幸福与否,财富与他应该拥有多少东西没有太大关系。就像很多人因为没有房子而苦恼一样。他们买了房子之后我就没有再见过他们了,从此他们就幸福了。

有时候作为一个人确实不能要求太多,不要试图完成太多事情。根据自己目前的情况,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就可以了。不要强迫自己去做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事情。你会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