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调解协议纠纷

当事人请求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应当按照合同纠纷的由来立案。理由——

一、2002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调解协议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公民权利和义务。调解协议包含该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该规定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是否属于合同。尽管该规定早已颁布,但该规定的内容并未被后来的法律取代或改变,仍然有效。

其次,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冲突纠纷调解制度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诉讼与非诉讼衔接解决机制》,在《完善诉讼调解对接工作机制》第10点中规定:“赋予调解协议合同效力。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调解协议的问题。 ,人民法院根据合同纠纷进行审理。如果一方将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另一方以调解协议进行抗辩并提供调解协议的,则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审理。”虽然方案是针对北京朝阳的。区人民法院等42家试点法院均有规定,但内容有明确的指导对象离子给我们。我们也可以将这一方案理解为最高人民法院认识到新规定的“问题”后的突破口。

2. 《人民调解协议书》对争议事实记载错误

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涉及行政赔偿、赔偿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涉及行政赔偿、赔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力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民事调解协议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民事调解的初衷不符合为由提出异议。调解书与调解协议不一致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按照调解协议补充、更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本案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完全一致。因此,民事调解书没有任何修改或更正。如果法院裁定更正金额为15万元,则原告认为民事调解书的初衷与调解协议不一致,请求法院再次更正,但法院无法给出解释;其次,有调解协议中不存在笔误。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其实质是当事人就赔偿问题达成的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即使存在错误,是否再次更正也应由双方决定,而不是法院依职权更正。不能认为本案民事调解书存在笔误。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原意与调解协议不一致为由,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对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正。调解文件。本案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完全一致。因此,民事调解书不存在任何修改或更正。如果法院裁定更正金额为15万元,则原告认为民事调解书的初衷与调解协议不一致,请求法院再次更正,但法院无法给出解释;其次,调解协议不存在笔误。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其本质是当事人就赔偿问题达成的合同,d 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即使存在错误,是否再次更正也应由双方决定,而不是法院依职权更正。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被告应当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为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属实的,应当再审。本案显然不存在违法行为。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的情况有两种:一是调解的行为违反了当事人的程序自愿;二是调解的行为违反了当事人的程序自愿。二、调解协议的签订违反了当事人实质意义上的自愿性质。违反当事人的程序意义,意味着法院强制调解。调解违反了当事人实质意义上的自愿原则。这意味着,双方当事人通过法院调解达成的协议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例如,调解协议的内容大多是当事人迫于压力或因重大误会而接受的。本案被告因依赖法官,没有仔细查看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内容显然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因此,被告可以申请再审,再审后法院将撤销调解协议,重新作出判决。 。

4.人民调解协议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

人民调解书的受理范围说明: 1、受理范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事纠纷包括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各种纠纷。 2.民事纠纷的主要类型。根据争议所针对的对象,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1)婚姻家庭纠纷,(2)劳动纠纷,(3)拆迁纠纷,(4)房屋租赁纠纷,(5)伤残死亡赔偿纠纷,(6)拖欠工程款等经济纠纷(7)宅基地纠纷、(8)财产纠纷等。

5.人民调解协议纠纷案件

1.东方之花、调解与万家

2.人民调解筑起防线 矛盾纠纷轻松化解

3.民间纠纷众多,人民调解有法律依据。

4.调解数千件家庭事务,武装千万人的心;

5.人民调解免费为您解决民事纠纷

6.有纠纷就去司法部门,司法部门帮你解决问题;

7.经过人民调解,纠纷很容易解决;

8.人民调解促进和谐、化解矛盾、确保和平;

p>6.人民调解协议纠纷的管辖

否。劳动争议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解决的法律分析: 一、双方自行协商:双方协商和解是双方解决争议的首要途径。当然,通过谈判解决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化或仲裁程序。二、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方可受理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无需经过调解。此外,工会与用人单位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不适用调解程序,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三、仲裁程序:经双方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一方或双方均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7.根据人民调解协议提起诉讼

1. 如果无法再次起诉,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进一步诉讼加强执法措施;

2.您可以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努力寻找对方的财产线索,有助于实现您的债务。

法院调解案件时,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后,法院会出具调解书,作为结案的标志。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法律文件。通过调解达成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事项。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文件应当签字法官、书记员制作,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收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如果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内容,您可以直接拿着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执行。

8.人民调解协议纠纷案由

经法院调解的合同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合同纠纷,应当终止合同。当法院受理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法院解决合同纠纷的调解方案时,这个过程就是法院审理的最终结果。同样是法律裁决,因此合同纠纷也将通过法院调解而终止。

9.人民调解协议纠纷为何没有案由?

属于服务合同纠纷或合同纠纷普特斯。健身合同是提供健身服务的合同,合同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通常是由于一方未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如果双方通过协商、调解不能解决问题,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的起因将是服务中心合同纠纷或合同纠纷。

10.人民调解协议项下发生的纠纷,以当事人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为管辖。

《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样本文本如下:

为了促进家庭和睦相处,保持和谐、团结、互助,为预防家庭纠纷,A、J 、C、D位于会林路石油公司F区一栋240平方米的二层专属庭院内家庭大院(房产证编号:)及会林路石油公司家庭大院四楼一套。就该75平方米单位(房产证编号: )的未来分配及权属,达成如下协议,相互遵守。

乙方代表(长子):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代表(次子):丙方爱人见证:丁方代表(女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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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石油公司家庭大院有一个专属的二层庭院,面积240平方米。登记证号码为登记房屋,所有权为甲方。本协议指1号房;另一套位于会林

鲁石油公司家庭大院四楼75号房屋登记所有人为甲方,本协议中称为2号房。

第二条 房屋 m本协议所述内容已经甲、乙、丙、丁四方同意。1号房由甲、乙双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和使用权由乙、丙双方共有。甲方已年老。乙方、丙方各占50%。上下楼层由乙、丙双方抽签解决,下层超出部分由乙、丙双方协商分配;若1号房被拆迁,乙方、丙方各占所收到补偿费的50%。与D方无关; 2号房正在等待甲方。

年满一百岁后,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将由丁方继承; 2号房被拆迁,所收到的补偿费归丁方所有,与乙方、丙方无关。

第三条:甲方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承诺关爱儿童,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和d 上述房屋的居住权

第四条:经四方协商一致,二方乙方享有自2012年10月1日起8年的使用权。如有使用期间如需维修、装修等施工活动,由乙方负责。如二1号房屋被拆迁:

第五条:在甲方存续期间,乙方、丙方、丁方未经甲方房屋同意,不得对本协议项下房屋进行任何改动无论出于何种原因,1号楼和2号楼。任何处置行动。

第六条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仍保留选择1号房或2号房作为客厅的权利。在此期间,甲方因出生、年老、疾病、死亡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丙方、甲方承担。丁方共同承担费用的33.3%,不得按比例分摊。关于房子的折旧率。本协议不改变乙方、丙方对甲方的法律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方、乙方、丁方对甲方除房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七条 本房产协议涉及的内容为甲方退休后的房产分割协议。房地产以外的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继承份额,应当以甲方口头或者书面遗嘱为准。乙方、丙方、丁方无异议。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成立。

儿媳作为见证人签署本协议;另外:为了公证,特邀请我叔叔作为本协议签署的见证人。

第九条 本协议的有效性:除可以变更本协议内容的书面协议外,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的内容。

甲方(父亲):

乙方(长子):乙方情人(大儿媳)见证人:丙方(次子):丁方(女儿):叔叔提供的旁证: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丙方情人(二儿媳)见证的年月: 日期、时间